- 专家组:
- 汽车
开发商与包销人建立包销关系后,开发商继续参与包销房屋销售的情况主要有3种:
一是帮助型自销,即开发商为了促进投资的及时回收,利用自已的某些优势和营销网络,帮助包销人扩大销售量而自销;
二是急需型自销,即应买受人的要求,或因某种特殊的紧急需要,开发商自销;
三是嫉妒型自销,即开发商发现包销人售房太容易,得利太快而擅自自销。
前两种情况,如果无碍包销人销售权的行使,不损害包销人的经济利益,经包销人同意,是可以的,销售后,双方应依据包销合同进行结算。对此,开发商与包销人可以在包销合同中约定,也可以再另行约定。但如果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,开发商擅自销售包销人包销的房屋,以获取利益的,应认定开发商违约,包销人请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,应予支持。
发表于 2007-6-21 0:00:00